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2025年
重点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瘦身健体”为重心,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属企业整体运行稳中有进。
(一)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发挥。一是理论武装持续加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委会开展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举办了市国资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推动中央精神在市国资系统有效落地,理论武装持续增强。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制定印发了《2024年市国资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文件,召开了2023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督导3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党委完成了14户重要子企业党委书记现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督促24户各级市属企业党组织围绕清廉国企建设开展自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日益增强,制定印发《市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2024年实施方案》,通过提升进位,顺利完成“一类”党组织占比35%的全年目标任务。举办市国资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务工作者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活动,有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四是党对企业领导不断加强,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属企业“第一议题”制度指导意见》《市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把关程序指引》《市属企业优化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指引》,通过完善制度推动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强化。
(二)国资监管更加有力。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适用。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修订了《市属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指引》《咸阳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7份。同时,印发《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及开展相关工作的督办通知》,督促3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健全了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薪酬管理等3方面的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与重要子企业业务有效衔接,不断提升重要子企业管控水平。二是考核作用持续发挥。对3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02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围绕既定指标内容,依据审计结果对企业进行了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考核激励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三是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制定印发了《关于核定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的通知》,对“3+14”户监管企业核定主业共计42项,企业主责主业和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3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及部分重要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结果进行了复审;对企业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测评;向17户市属企业印发了《2024年度国资监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函》,上述企业均已提交整改报告,审计纠偏正向作用有效发挥,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国企改革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年度改革任务高效完成。我委对照我市方案要求,梳理改革举措75项,印发《市国资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实现改革任务“清单化”推进,定期利用主任办公会研究重点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性文件20份。改革任务自评完成率提前达到年度进度要求。二是国有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咸阳市市属国有物业管理类、医疗健康类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执行。推动医疗健康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正式投入运行并开展子公司股权划转工作,物业集团即将完成组建。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和减少非必要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3户一级企业已制定“压减”工作方案,全年通过工商注销、国有股权退出等方式清理退出非必要法人企业9户。三是咸纺集团改革稳步实施。牵头起草了《咸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改革发展方案》,经市上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聚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内部体制机制、加大对咸纺集团支持力度、聚焦强链延链、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5方面着力改革提升。先后2次到产投集团,指导企业对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方案落地实施。四是亏损企业治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持续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每月收集汇总《市属国有亏损企业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持续跟踪问效。将治理成效纳入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有效推动咸阳路桥公司、咸阳农业产业扶贫有限公司等企业扭亏为盈,减亏成效显著。
(四)各类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一是强化债务风险约束。我委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约束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的通知》,对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控制目标、管控方案等自我约束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每季度在系统内通报资产负债率管控情况,进一步降低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二是国资系统大局稳定。截至12月底,来委信访、网上信访件、中省交办案件全部办理完结,矛盾排查化解率100%。重要会议及重大节日期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市国资系统大局稳定。
(五)国企担当充分体现。一方面是与央企省企合作更加深入。对去年签约的6个央企在咸项目完成情况跟踪推进,目前已全部落地,完成投资42.08亿元,其中2个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同时,积极推进市产投集团与陕投集团深化合作,双方重点合作项目3项,目前已竞得4个地热矿权,委托发行公司债券两期,规模共计12.6亿元。另一方面是市属企业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作用不断提升。引导市属企业围绕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咸阳低碳工业智算中心项目等2个项目已落地实施。其他项目前置工作有序推进,市属企业项目质量不断提高,国企担当充分体现。
二、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下一步,咸阳市国资委将对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的“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把2025年作为“国企改革突破年”,坚持“瘦身健体、深化提升”工作思路,以改革为主线,在以下7个方面发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我们将持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是对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定落实情况进行穿透式评估,完善重大决策监督约束机制。二是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互促共进。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培养选拔重实绩、重担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形成梯次合理、搭配科学的干部人才结构。
(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一是制定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支撑的公司治理体系。二是修订完善《咸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企业外部董事库和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制定出台《市属企业集团化管控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以集团化管控、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推动企业发展深度融合,治理更加高效。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方面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强化考核结果刚性兑付。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和津贴补贴推动薪酬分配向核心关键人员、科研人员、一线员工倾斜,不断激发企业市场化经营活力。
(四)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一方面加快整合重组,对产业相近、业务类同的重要子企业继续实施整合重组,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拿出下一步整合重组方案,报市上同意后,逐步实施。另一方面加大市属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和减少法人户数工作力度,制定《咸阳市市属企业压减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属企业按照计划加快实施,力争年底前法人层级减至4级。
(五)深化亏损企业治理。紧盯3年治亏目标(2023—2025年),按照经营性亏损、政策性亏损、停产停业、战略培育期等4个类型分类实施治理,对有提升空间的企业,设置过渡期进行管理提升,过渡期满后,如亏损持续加大,另行研究国有资本退出方式;到年底,力争竞争类亏损企业实现存量出清、增量遏制,公共服务类亏损企业实现降本增效达到扭亏为盈。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整体亏损面持续降低。
(六)指导企业优化布局。在产业布局方面,聚焦国家“两重”“两新”政策,鼓励企业强链固链,对已涉及的新型电子显示及半导体、电子信息技术、纺织服装等产业加大投入;发挥国有企业链主带动作用,以项目建设服务优势产业链不断建强。支持企业延链补链,严控各企业非主业投资,引导企业聚焦我市“16+8+3”重点产业链建设要求,在现有的产业发展基础上,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上下游配套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发展成本、提升综合竞争力。在科技创新方面,加快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会同市财政、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对彩虹光电等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我市优势产业链不断建强。
(七)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我们将坚守风险防范底线,一方面指导帮助各市属企业加强存量债务化解。继续紧盯“双退”任务目标,集中力量申报政府债券,通过资产置换、债务类型置换等方式不断缓释企业债务压力。严控监管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新增融资项目按要求实行备案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管控。面对金融机构融资政策收紧的实际情况,在动态监管企业负债情况基础上,紧密关注金融政策动向,利用化债专班机制,协调指导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重要子企业提前准备、合理融资、科学化债,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可控的范围,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累积。
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